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年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4年度年报。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再报送年报。
二、报送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网页报送:各类经营主体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h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菜单进行填报,登录可以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工商联络员登录、经营者登录、CA证书登录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手机报送: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个体工商户微信年报”二维码进行填报。
现场报送: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报前须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联络员备案。联络员备案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请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联络员备案工作的公告》要求进行,已办理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可按照原有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填报公示相关信息。
各类经营主体还可通过湖南政务服务网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服务专区填报2024年度年报,具体填报指南请见附件2。
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合并年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自2025年1月1日起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多报合一”,同时新增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相关数据项填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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