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区麻精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qsyj/2024-2214361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4-07-15 09:33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系列决策要求,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麻精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遵循“管得住、用得上、不流弊”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麻精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以开展“清源断流”行动为抓手,以整治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麻精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迅速整改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麻精药品管理工作,严防非法流失案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麻精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 长颜爱军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付罗荣任副组长,局药械监管股、执法大队、各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必要时可协调其他科室有关人员加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械监管股,具体负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统筹推进、督办落实等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四、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药品滥用发现和监测预警。加强药物滥用监测、特殊药品管理等数据收集分析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数据资源,提升对麻精药品来源倒查力度。密切关注药物滥用变化情况,科学预测评估滥用发展趋势。积极应用大数据等技术,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重点监测,对异常结果及时排查预警。

  (二)加强麻精药品流通监管。加强麻精药品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套购骗购行为发生,督促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对滥用和流弊风险大的药品品种加强网络销售管理,严防发布涉芬太尼类物质及其前体违规信息。参与健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实施信息化监管,逐步实现麻精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加强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开展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及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加大行政处罚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右美沙芬等处方药行为。重点监管检查非法流失案件多发地区,对非法流失的药品加强来源倒查,依法从严惩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四)源头管控可制毒物品。全面排查医疗机构设备(核磁共振波谱仪、玻璃反应釜、大口径玻璃管、离心机、制冷压缩机、压片机)管理情况,掌握产品流向、建立备查档案、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一机一警、实名登记、谱图报备”,做好风险告知。加强制毒物品全环节管控和非列管化学品监管,防范遏制流入制毒渠道。加强对医疗机构及社会鉴定机构利用核磁共振波谱仪外接检测业务第三方实名登记、图谱报备及分析后可疑索核查落地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线索,定期报送制毒设备管控和非法使用等工作情况。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结合“全国药品安全宣传月”等行业宣传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禁毒主题宣传文体活动,将防范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内容作为安全用药科普知识重点进行宣传。加大对麻精药品经营企业及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务人员宣传教育,增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将“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作为年度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深入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六进”、“禁毒宣传进万家”等活动,提升青少年识别防范拒绝意识和能力。紧密围绕“6·26”国家禁毒日,突出宣传防范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大众安全用药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禁毒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协调推进工作开展。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有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服务保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协同深化专项行动。牢固树立专项行动“一盘棋”思想,加强工作联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病根、开出处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注重宣传禁毒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热情。采取新闻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广泛宣传行动成果,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宣传中注意保护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隐私,遵守有关宣传规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检查、 协调推动,切实抓好措施落实。要确定专门人员联络,2024年12 月13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区局药械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