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校园及校园周边 食品经营(销售)者“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方案
索引号 | jsqsyj/2025-2265062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5-01-14 10:54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为落实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根据市、区局相关安排部署,计划在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销售)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育局计划联合开展2024年校园及校园周边周边食品经营(销售)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及比例
对全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销售)者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20%。
二、检查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三、检查部门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君山区教育局。
四、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抽查。
五、名单抽取
对全区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销售)者开展抽查,建立被检查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
检抽查对象如已经被其他抽查计划抽取但尚未被实施检查的,应合并检查事项一并实施检查。
六、检查内容
1、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已取得,并在许可范围、期限内经营;
2、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是否履职到位;
3、经营场所环境条件是否整洁卫生、是否有杂物堆放,是否符合卫生管理规范;
4、检查的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是否正常;
5、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
6、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是否有标签,标签标明的内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7、销售散装食品,是否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8、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9、“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自查情况是否按时按要求开展,“风险管控清单”是否根据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10、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七、组织实施
1、制定联合抽查计划。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确定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销售)主体名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依职权开展联合检查。
2、名单抽取及匹配。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并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随机抽查任务表。
3、实施抽查检查。对被检查对象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工作(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被检查对象的检查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
5、落实闭环管理。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每个问题都要有整改结果;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并做好各个流程资料的收集,实行闭环管理。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抽查工作,积极协调、相互配合开展好联合抽查工作,结合实际抽取业务骨干参加检查,全力配合做好联合检查各项工作。
2、讲究形式。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经营者负担。
3、依法履职。要认真负责坚持依法客观、公正原则开展检查,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检查纪律,规范检查行为。
4、廉洁守纪。工作中严格严守工作纪律,未经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同意,不得透露检查工作信息及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