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jsqsyj/2025-2355762
  •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2025-10-20 11:42:33
  • 公开日期:2025-10-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已报送2024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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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局制定的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为规范和加强我区个体公商户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双随机专项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全区已报送2024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

  抽查比例:1%,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

  二、抽查事项与要求

  1.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3.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4.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5.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6.由局信用办抽取各所实施检查,建议检查优先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开展检查。

  三、抽查工作平台

  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认领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

  四、抽查检查时间

  11月实施检查;11月30日前公示抽查结果。

  五、抽查检查方式

  优先采取非现场检查、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

  六、实施检查步骤

  (一)认领任务,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部门各自认领任务并抽取检查人员。

  (二)组织开展检查。按照“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要求,检查人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

  (三)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抽查结果,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各自录入到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公示。

  (四)建档保存资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等检查工作书式资料,由检查机关整理归档保存。

  七、抽查结果及处理

  (一)抽查结果类型

  抽查结果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发现问题,待后续调查处理;合格/不合格;其他情况九种类型。

  (二)后续处理

  抽查结果为“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

  (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由各登记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抽查结果为“发现问题,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发现问题,待后续调查处理”,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查处结果由管辖部门公示。

  抽查发现企业连续两年未年报、未报税且登记住所失联的,由各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抽查发现企业应由其它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案件线索。抽查发现企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八、有关要求

  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定监管方式,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要注意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研究完善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抽查工作,圆满完成抽查任务。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工作,检查结果未录入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检查人员应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