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化肥淡储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君山区供销联社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jsqgxs/2022-1995622 发布机构 区供销合作联社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22-10-11 10:25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经营企业:

化肥淡储是保障农业生产需要的必要措施,直接关系到我省2023年春季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2022年以来,受国际化肥价格上涨和国内煤、电、油、运等化肥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的影响,国内化肥市场总体呈现“价格高、货源紧、变数多、风险大”的特点,预计将给我省2022年化肥淡储带来困难。为进一步做好化肥淡储工作,保障我省粮食安全,经省社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化肥淡储工作的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系统农资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搞好化肥淡储对保障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和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意义,针对2022年化肥市场出现的新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要严格落实省领导关于农资保供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完善化肥淡储机制。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对化肥淡储工作的支持。截止目前,全省14个市州已有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怀化、湘西州等七个市州建立了化肥淡储机制,尚未建立化肥淡储机制的市州,当地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发改、财政及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各级淡储化肥贴息资金及支持政策。要在做好市场调研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统筹安排好化肥调运计划,做到淡储化肥数量足、品种齐、质量优。

二、进一步落实化肥淡储任务。承担各级化肥淡储任务的系统农资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化肥淡储计划,落实化肥淡储调运资金,抓好落实。要按照“联采联购、降低成本、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前化肥价格走势和银行利率的调整,采取稳妥的经营策略,降低化肥淡储的经营风险,促进化肥淡储任务的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将支持系统企业开展淡储化肥有关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督促承担化肥淡储系统企业落实淡储任务。

三、积极组织化肥调运。省社和湖南新三湘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要主动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对接,争取更多对湖南省农业生产所需化肥指标配额。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作为,按照农业生产用肥需求时段,及时协调发改、工信、交通及市场监管部门,解决化肥生产及调运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系统农资经营企业要针对当前化肥供应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好上游化肥生产企业,确保供销系统淡储化肥订单落实,积极增加省内肥源,保障后续供给,满足全省2022年化肥淡储和2023年农业生产用肥需求。

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化肥市场秩序。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督促系统农资企业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公布的标准开展市场经营活动。系统农资经营企业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在开展联采联储联销种、肥、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过程中,选择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名优化肥生产厂家合作,围绕质量问题零投诉目标,确保供销合作社社“金字招牌”不褪色。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核准经营范围,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主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