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索引号 | jsmzj/2018-1441721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8-08-15 | 公开日期 | 2018-08-15 10:50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一、部门职能
1、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全区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章的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
3、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的抚恤;
4、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市及跨区的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6、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拟定全区老龄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区民政局设5个职能股(室),(一)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二)社会事物股(加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牌子)、(三)优抚与安置股、(四)社救股、(五)、政工与计财股
区民政局现有干部职工5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1人,退休17人,临编人员8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7086.20万元。比上年下降5.95%。总支出7086.20万元,比上年下降5.95%。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708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06.85万元,比上年下降1.19%,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农林水支出减少了95万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79.35万元,较上年下降了49.7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413.2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708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06.85万元,比上年下降1.19%,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农林水支出减少了95万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35万元,较上年下降了49.7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福利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413.2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086.20万元,比上年下降5.9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35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7086.20万元,比上年下降5.9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06.851万元。比上年减少1.19%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06.85万元,比上年减少1.19%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06.85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36.35万元,较上年下降了8.93%,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6370.5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75%。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财政预算较2016年趋紧。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06.85万元。基本支出: 336.35万元,较上年下降了8.9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7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2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18万元。项目支出6370.5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75%。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财政预算较2016年趋紧。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55万元,决算数为10.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1.55万元,决算数为10.90万元,公务接待226批2196人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选择以下一种: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6年持平。君山区民政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君山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379.35万元。较2016年减少367.05万元。减少的原因减少了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君山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16.84万元。较2016年增82.30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社保及职业年金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君山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君山区民政局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君山区民政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