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单位:
根据市食安委的《关于印发岳阳市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食安办发〔2017〕1号)要求,现将《君山区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君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君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 |
君山区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省、市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要求,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岳食安办发[2017]1号《关于印发岳阳市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君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监管部门“四化”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通过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坚决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达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100%,取缔一批“黑作坊”、“黑窝点”,查处一批违法行为,规范一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成立“扫雷”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君山区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丰为民
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黄辉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刘小平
成 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龙颖超
区农业局副局长张厚武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蔡警和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岗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嘉勇
区商务粮食局副局长陈曙光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蔡富华
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政协联络组长刘 敏
广兴洲镇副镇长花忠孝
许市镇副镇长徐海辉
钱粮湖镇副镇长吴丽华
良心堡镇副镇长 喻广林
君山芦苇总场副场长庄青华
君山养殖场副场长蔡 涛
联络员: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股股长李伟华
办公室: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股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广大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学校及周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
(二)重点业态。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销售、小餐饮和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为重点业态。
(三)重点品种。以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散装食品、豆制品、调味品、酒,以及监督抽检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
(四)重点问题。无证无照、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无合法来源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食品、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食品生产环节
1、查无证、扫窝点。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等实施专项检查,坚决取缔“黑作坊”、“黑窝点”,同时做好传统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备案。
2、查“两超”、扫“一非”。在食品生产领域开展以打击“一非两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非法添加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移送司法处置;对存在“两超”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公开约谈、公开曝光;对出现重复“两超”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两超”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
(二)食品销售环节
1、查假劣,扫假酒。全面排查辖区内酒类经营门店,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坚决铲除制售假冒名优白酒的“窝点”和无证销售进口红酒的“黑户”,全面落实酒类货票同行制度。
2、查资质,扫“五无”。全面核查清理辖区内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购销票据等制度,拒绝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坚决查处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
3、查源头,扫病害肉。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品经营者的监管,落实“两证一章”制度;督促肉品经营者拒绝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肉品,实行“挂牌经营”,标明猪肉的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内容;严厉打击销售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的不法行为。
4、查保健品,扫假冒。加强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从严查处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药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利用非法广告宣传、讲座形式销售保健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三)餐饮环节
1、查死角,扫无证。对本辖区内餐饮单位逐一清查是否具有合法《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经营行为。对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时限前达到许可条件的依法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依法取缔,确保持有率在96%以上。
2、查现场,扫隐患。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及周边、旅游景区等餐饮单位进货查验、原料控制、卫生环境、清洗消毒、健康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情况。对从非正规渠道购进食品或食品原料的,要跟踪督促整改;对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的、使用劣质原料生产加工制作食品的、经营腐败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追查。
3、查餐宴,扫事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管,强化农村流动厨师培训和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健康、食品原料及卫生环境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已列入市政府2017年重点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农业、畜牧等食安委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作为当前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中之重。君山区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扫雷”行动开展专项督查。
(二)注重工作实效。食安委相关部门要加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要加强对监管中发现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排查和督查督办,着力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的,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构建社会共治。食安委相关部门要引导社会自治组织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督促树立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生产经营。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广示范户(店)和“明厨亮灶”等工程,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举报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四)加强宣传教育。食安委相关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标语、广播、漫画等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要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开辟专栏,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震慑违法犯罪,扩大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食药监、农业、工商、公安、教育、商粮、卫计、镇(办)等食安委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联动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实行食品安全监管,于2017年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每月报送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汇总表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要及时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办公室。
联 系 人:李伟华
联系方式:0730-8116788
电子邮箱:365538221@qq.com
附件:君山区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君山区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 报 人: 审批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1 | 监督检查 | 出动监管执法人员(总数) | 人次 | ||||
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 | 家次 | ||||||
检查食品经营单位其中:校园及周边 | 家次 | ||||||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农村集体聚餐 | 家次 | ||||||
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其中:保健机构 | 家次 | ||||||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其中: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 个次 | ||||||
2 | 案件查办 | 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各类违法案件(总数)其中:查扣问题食品查处食品加工小作坊案件 | 起 | ||||
公斤 | |||||||
起 | |||||||
查处食用农产品各类违法案件(总数)其中:查处违禁限高农药兽药案件查处非法使用“瘦肉精”案件 | 起 | ||||||
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添加药品案件 | 起 | ||||||
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 个 | ||||||
吊销(撤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中: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小作坊证 | 张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3 | 监督抽检 | 抽检各类食品其中:不合格食品 | 批次 | ||||
抽检各类食用农产品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 批次 | ||||||
4 | 投诉举报 |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 件 | ||||
5 | 宣传教育 | 召开新闻发布会其中:市级县级 | 次 | ||||
举办各类宣传咨询活动 | 次 | ||||||
各类媒体宣传报道 | 篇(次) | ||||||
举办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各类培训 | 期/人 | ||||||
推行村民食品安全自治村数量 | 个 | ||||||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街道等 | 个 | ||||||
其他经验做法、典型案件(另附材料说明) |
注:此表统计数据为当月情况,于每月2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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