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君山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1次  字体:
索引号 43060018112/2019-1592934 发布机构 君山区 文 号
统一登记号 未知 信息状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未知 公开日期 2019-09-19 09:47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岳君市监行处字【2019】017号

未按要求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

君山区建新总场旺角超市

92430611MA4MRF5W6G

史兰香

未按要求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

2019.8.8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7.26

2

(岳君)市监行处字【2019】018号

擅自改变库房地址和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案

岳阳君万商贸有限公司

91430611MA4L5PJC8F

刘铁成

擅自改变库房地址和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

2019.7.25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7.25

2019年 8月君山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3

岳君市监处字【2019】019号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帆旭泡豇豆”食品

岳阳市君山区鸿运调味品厂

914306110538845832

胡祥华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帆旭泡豇豆”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

2019.8.13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8.13

4

岳君市监处字【2019】020号

生产危害人体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麻辣味鱼仔”食品

君山区兴焱食品厂

430611600100320

易凯

生产危害人体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麻辣味鱼仔”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

2019.8.13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8.13

5

岳君市监行处字【2019】021号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广兴洲镇肖氏蔬菜批发部

92430611MA4N7ECJ3L

曹万珍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

2019.8.8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8.8

6

岳君市监行处字【2019】022号

未按要求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

君山区广兴洲镇胜立超市

92430611MA4P8C0E8P

杨玲

未按要求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

2019.8.8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8.8

2019年 8月君山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7

(岳君)市监行处字

【2019】025号

未按要求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

君山区广兴洲镇余汇批发部

430611600003353

余正球

未按要求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

2019.8.13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8.13

8

(岳君)市监行处字【2019】026号

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君山区广兴洲镇奈思眼镜店

92430611MA4QGP9E5H

周韬

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1、没收违法经营的7种第三类医疗器械;2、没收违法所得;3、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

2019.8.26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26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2019年8 月28日


附件:2019年8月份案件行政处法决定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