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区城市管理局
君山区住建局大楼五楼 0730-8178058
徐卫红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
一、概述
君山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基本信息栏
中文名:岳阳市君山区城市管理局 区号:0730
所属地区:湖南省岳阳市 邮编:414000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公用设施(指按城市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桥涵和隧道、雨水管道和检查井、泵站、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燃气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地下综合管网和管廊设施,下同)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城市管理(统称城市管理,下同)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等年度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方面所涉及的相关规费的收取。
(三)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统一审批和监管;负责建筑垃圾(含基建土石方)企业的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审批和监管;负责管道燃气、城市供热、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和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
(四)负责深化城市管理系统改革,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建设;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清运处置;负责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垃圾分类的监督落实;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中心、城区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六)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改(扩)建、维护和运行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城市园林绿化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八)负责全区城镇燃气和供热监督管理,承担区内燃气企业经营许可预审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的审批和监管。
(九)负责中心城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静态停车秩序的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停车场和洗车场建设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广场管理及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组织重大节日城区摆花氛围营造和景观亮化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信访、安全、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有关听证,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网上办案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普法宣传、行政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
(二)城市管理股。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市容市貌、数字城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路灯行业管理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和集中整治、户外广告、机动车停车、禁炮、渣土、路灯、环卫绿化工作,负责市容和环卫、园林绿化、燃气、路灯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股。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概算的审核和工程实施;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点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料整理、招标投标、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争资等工作;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
(四)燃气管理办。负责依法管理全区燃气市场;负责区本级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对各乡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破占道路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景观亮化和各类管线的架(铺)设、搭接、挖掘的审批工作;负责市政地下综合管廊设置审批;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城市树木的砍伐或迁移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内公共绿地(含工程附属配套绿化工程)生产绿地、主题公园建设的前置审查工作;负责各类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与城市管理相关事项的审查备案工作。
(六)政工计财股。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和审计工作;并组织落实;管理局机关的行政经费,归口管理所属单位的事业经费、业务经费和固定资产;对各项规费、公共资源出让收入和罚没收入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本系统二级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审核、审计园林绿化、市政、环卫、路灯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局属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负责本局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年度考核、社会保障、人事档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管理工作、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
主持全面工作。
负责财务管理、集中采购、组织工会、人事、党建、工青妇老、联点帮扶、招商引资、生态环保、网络安全与安全生产、路灯管理、燃气管理、政策法规等工作,对接区纪委驻局纪检组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政工计财股、路灯事务所、燃气管理办。
负责城市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争资争项、行政审批、“六区”考评、政务公开、城区防涝、信访维稳、12345热线办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城市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协调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君山大队。
负责意识形态、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维护、垃圾分类、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迎检、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提案办理、机关管理、档案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分管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中心、局办公室、垃圾分类指导考评中心。
区城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信访、安全、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有关听证,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网上办案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普法宣传、行政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
(二)城市管理股。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市容市貌、数字城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路灯行业管理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和集中整治、户外广告、机动车停车、禁炮、渣土、路灯、环卫绿化工作,负责市容和环卫、园林绿化、燃气、路灯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股。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概算的审核和工程实施;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点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料整理、招标投标、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争资等工作;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
(四)燃气管理办。负责依法管理全区燃气市场;负责区本级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对各乡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破占道路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景观亮化和各类管线的架(铺)设、搭接、挖掘的审批工作;负责市政地下综合管廊设置审批;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城市树木的砍伐或迁移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内公共绿地(含工程附属配套绿化工程)生产绿地、主题公园建设的前置审查工作;负责各类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与城市管理相关事项的审查备案工作。
(六)政工计财股。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和审计工作;并组织落实;管理局机关的行政经费,归口管理所属单位的事业经费、业务经费和固定资产;对各项规费、公共资源出让收入和罚没收入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本系统二级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审核、审计园林绿化、市政、环卫、路灯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局属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负责本局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年度考核、社会保障、人事档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管理工作、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
机关党组织按章程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群团、离退休人员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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